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点发表时间:2021-08-24 09:35 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技术标准等进行施工,修改设计应有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在设计单位未同意的情况下变更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主要材料、设备器具等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型号及外观等进行检查验收,并经现场监理人员核查确认。需要按照省、市规定进行试验检测的,在现场监理人员的见证下进行取样,经试验检测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进场检验结论应有记录,确认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才能在施工中使用。新型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时应提供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主要设备和器具需有完整的安装使用说明书。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坏或腐蚀。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300-2013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安装电工、焊工、起重吊装工和电力调试等人员应持证上岗;安装和调试用各类计量器具应检定合格。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经验收各方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隐蔽,并形成隐蔽验收记录。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各类管线,在隐蔽工程验收前进行旁站监理试验,合格后再进行隐蔽验收。与土建工程同时施工的建筑安装工程应与土建工程的隐蔽验收一起进行,但须单独形成隐蔽验收记录。工程竣工后,应将暗敷的电气线路按户分别绘制成图,线路图应包括暗敷在地面、墙面、顶棚的线路走向、相对位置等,以便竣工后交于住户识别。 一、设备、材料等的质量要求 1、高压成套配电柜、蓄电池柜、UPS 柜、EPS 柜、低压成套配 电柜(箱)、控制柜的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查验合格证和随带技术文件:高压和低压成套配电柜、蓄 电池柜、UPS 柜、EPS 柜等成套柜应有出厂试验报告;核对产品型号、产品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观检查:设备应有铭牌,表面涂层应完整、无明显碰撞凹陷,设备内元器件应完好无损、接线无脱落脱焊,绝缘导线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蓄电池柜内电池壳体应无碎裂、漏液,充油、充气设备应无泄漏。 2、进场梯架、托盘和槽盒的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合格证及出厂检验报告齐全:内容填写应齐全、完整;外观检查:配件应齐全,表面应光滑、不变形;钢制梯架、托盘和槽盒涂层应完整、无锈蚀;塑料槽盒应无破损、色泽均匀,对阻燃性能有异议时,应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铝合金梯架、托盘和槽盒涂层应完整,不应有扭曲变形、压扁或表面划伤等现象。 3、进场绝缘导线、电缆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产品质量证明文件齐全,合格证内容填写应齐全、完整;外观检查:包装完好,电缆端头应密封良好,标识应齐全抽检的绝缘导线或电缆绝缘层应完整无损,厚度均匀。电缆无压扁、扭曲,铠装不应松卷。绝缘导线、电缆外护层应有明显标识和制造厂标;检测绝缘性能:电线、电缆的绝缘性能应符合产品技术标准或产品技术文件规定;检查标称截面积和电阻值:绝缘导线、电缆的标称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导体电阻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缆的导体》GB/T3956的有关规定。当对绝缘导线的电缆的导电性能、绝缘性能、绝缘厚度、机械性能和阻燃耐火性能有异议时,应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检测项目和内容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4、进场导管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进场导管应查验合格证:钢导管应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塑料导管应有合格证及相应检测报告;钢导管外观应无压扁现象,内壁光滑;非镀锌钢导管不应有锈蚀,油漆应完整;镀锌钢导管镀层覆盖完整,表面无锈斑;塑料导管及配件不应碎裂,表面有阻燃标记和制造厂标;应按批抽样检测导管的管径、壁厚及均匀度,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对机械连接的钢导管及其配件的电气连续性有异议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安装用民管系统》GB20041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对塑料导管及配件的阻燃性能有异议时,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5、外观检查:防潮密封应良好,各段编号应标志清晰,附件应齐全、无缺损,外壳应无明显变形,母线螺栓搭接面应平整、镀层覆盖应完整、无起皮和麻面;插接母线槽上的静触头应无缺损、表面光滑、镀层完整;对有防护等级要求的母线槽尚应检查产品及附件的防护等级与设计的符合性,其标识应完整。 6、进场金属镀锌制品的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产品质量证明书:应按设计要求查验其符合性; (2) 外观检查:镀钵层应覆盖完整、表面无锈斑,金具配件应齐全,无砂眼; (3) 埋入土壤中的热漫镀钵钢材应检测其镀悻层厚度不应小于 63µ.m; (4) 对镀辞质量有异议时,应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建筑电气安装程序应符合以下要求 1、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和配电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安装前,室内顶棚、墙体的装饰工程应完成施工,无渗漏水,室内地面的找平层应完成施工,基础型钢和柜、台、箱下的电缆沟等经检查应合格,落地式柜、台、箱的基础及埋入基础的导管应验收合格;墙上明装的配电箱安装前,室内顶棚、墙体、装饰面应完成施工,暗装的控制箱的预留孔和动力、照明配线的线盒及导管等经检查应合格;电源线连接前,应确认电涌保护器型号、性能参数符合设计要求,接地线与 PE 排连接可靠;试运行前,柜、台、箱、盘内 PE 排应完成连接,柜、台、箱、盘内的元件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线应正确且交接试验合格。 2、梯架、托盘和槽盒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支架安装前,应先测量定位; 梯架、托盘和槽盒安装前,应完成支架安装,且顶棚和墙面的喷浆、油漆或壁纸等应基本完成。 3、导管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配管前,除埋入混凝土中的非镀钵钢导管的外壁外,应确认其他场所的非镀铸钢导管内、外壁均已做防腐处理;埋设导管前,应检查确认室外直埋导管的路径、沟槽深、宽度及垫层处理等符合设计要求;现浇混凝土板内的配管,应在底层钢筋绑扎完成,上层钢筋未绑扎前进行,且配管完成后应经检查确认后,再绑扎上层钢筋和浇捣混凝土;墙体内配管前,现浇混凝土墙体内的钢筋绑扎及门、窗等位置的放线应已完成;接线盒和导管在隐蔽前,经检查应合格;穿梁、板、柱等部位的明配导管敷设前,应检查其套管、埋 件、支架等设置符合要求;吊顶内配管前,吊顶上的灯位及电气器具位置应先进行放样,并应与土建及各施工协调配合。 4、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支架安装前,应先清 除电缆沟、电气竖井内的施工临时设施、模板及建筑废料等,并应对支架进行测量定位;电缆敷设前,电缆支架、电缆导管、梯架、托盘和槽盒应完成安装,并已与保护导体完成连接,且经检查应合格;电缆敷设前,绝缘测试应合格;通电前,电缆交接试验应合格,检查并确认线路去向、相位和防火隔堵措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5、绝缘导线、电缆穿导管及槽盒内敷线应符合下列规定:焊接施工作业应已完成,检查导管、槽盒安装质量应合格;导管或槽盒与柜、台、箱应已完成连接,导管内积水及杂物应己清理干净;绝缘导线、电缆的绝缘电阻应经测试合格;通电前,绝缘导线、电缆交接试验应合格,检查并确认接线去向和相位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6、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灯具安装前,应确认安装灯具的预埋螺栓及吊杆、吊顶上 安装嵌入式灯具用的专用支架等已完成,对需做承载试验的预埋件或吊杆经试验应合格; 影响灯具安装的模板、脚手架应已拆除,顶棚和墙面喷浆、油漆或壁纸等及地面清理工作应已完成;灯具接线前,导线的绝缘电阻测试应合格;高空安装的灯具,应先在地面进行通断电试验合格。 7、接地装置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对于利用建筑物基础接地的接地体,应先完成底板钢筋敷设,然后按设计要求进行接地装置施工,经检查确认后,再支模或浇捣混凝土。 对于人工接地的接地体,应按设计要求利用基础沟槽或开挖沟槽,然后经检查确认,再埋入或打人接地极和敷设地下接地干线。 三、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 灯具回路控制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与照明控制柜、箱 (盘)及回路的标识一致F开关宜与灯具控制顺序相对应,风扇的转 向及调速开关应正常。公共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24h,住宅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8h。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同时开启,且应每 2h 按回路记录运行参数,连续试运行时间内应无故障。对设计有照度测试要求的场所,试运行时应检测照度,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以上是江苏方策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小编整理的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